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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税务筹划误区(已解决)

日期:2021-03-29 / 人气:15 / 作者:

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因逐渐损耗而转入产品成本的价值,折旧是补偿固定资产价值的基本方式。折旧作为企业的经营费用或管理费用,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进而影响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税收筹划的研究中,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税收筹划的案例很多。概括起来,其思路和方法包括三个方面: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选择;估计残值的确定。很多分析理论上应该无懈可击。然而,如果我们不考虑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约束,我们就会陷入误区。目前的研究存在四个误区。

误区一:折旧年限可以自由选择

从理论上讲,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由于使用寿命本身是一个估计的经验值,折旧年限的选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从折旧年限的选择来看,对于一般企业,即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但不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以使企业后期成本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递延纳税的收益。如果是新企业,特别是成立初期,可以延长折旧年限,在减免税期满后,将计提的折旧延至成本,以达到节税的目的。”这种观点在折旧年限的规划中具有代表性,虽然它给出了规划成功的前提,即缩短折旧年限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二是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两者必须同时具备,但忽略了三个基本事实:一是企业现在不享受税收优惠,并不意味着以后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第二,由于 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导向的调整,企业无法长期享受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企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折旧年限一旦确定,基本就是一个正常的状态。第三,折旧年限不能随意选择。关于折旧年限,相关税收法规已有明确规定。

误区二:折旧方法可以自由选择

《会计准则》赋予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权利。企业可以根据与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效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以选择的折旧方法有固定资产平均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因此,“在适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加速折旧更有利于企业。由于加速折旧法可以加速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的成本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税金少;到了后期,利润多了,税收也多了,才能达到从税收壁垒中获利的效果。当然,对于已经折旧的固定资产,如果企业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使用寿命,但不能再折旧。”这种观点在固定资产税务筹划的教材和文献中有代表性,但只有符合要求才能应用。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赋予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权利是有条件的。

加速折旧方法的选择有严格的规定。即使可以选择加速折旧法,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也必须慎重选择:一是减税期,因为我国企业所得税目前实行的是比例税率。如果企业处于减税期,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为负。长此以往,不仅可以少缴税,还会多缴税。第二,弥补损失。由于税法对弥补亏损的期限有严格的限制,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估计以后几年的利润水平,才能使同样的生产经营利润获得更大的实际收入。特别是一些高风险、高收益、不稳定的科技型企业,要制定合理的计划,避免加速折旧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什么折旧方法,都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

误区三:预计净残值可以任意确定

在不同的折旧方法下,预计净残值是影响各期折旧额的因素之一,也间接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第3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税法对固定资产残值率没有硬性规定。企业有权确定固定资产残值率,固定资产残值率甚至可以为零。看来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在偷税漏税方面有更大的使用空间。但不能忽视的是,上述规定强调的是合理性,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也就是说,企业确定预计净残值并不是武断的、没有根据的,而是必须考虑自身固定资产的特点和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如果企业确定预计净残值不是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而是出于少缴税等一些不合理的商业目的,则由税务机关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预计净残值一旦确定,就不能改变”主要是防止企业通过改变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在年与年之间随意调整利润,从而避税。此外,地方税务机关对固定资产残值率也有相应的规定。由此可见,固定资产残值率的确定并不是任意的,税收筹划空间不大。

误区四:折旧政策的利用服务于节税目标

一般来说,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目标有三个:一是减轻税收负担,二是降低涉税风险,三是实现财务目标。但我们现在看到的很多研究或讨论,往往都是讲 个目标,就是讨论税收上的税收,折旧计税也是如此。然而,税收规划毕竟是一个

种财务活动,它必须服务于财务目标,不能超越财务活动总的原则和目标,虽然它与其他财务行为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它的结果是寓于财务活动成果之中的,而不能简单地进行独立评价。折旧政策的选用应同时考虑:①对企业筹资的影响。因为折旧费用随着货款的收回沉淀在企业,成为企业更新固定资产的重要来源。所以折旧政策的选择应根据未来期间的资金需求和将要面临的筹资环境而定。②对企业投资的影响。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可利用的资金规模,由于折旧政策影响着企业内部筹资量,因此它也就间接地影响着企业的投资活动。③对利润分配的影响。折旧政策的选择直接决定进入产品和劳务成本中的折旧成本的多少。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不同的折旧政策会使企业同一期间的可分配利润金额有所不同,从而影响企业利润分配。从整体上讲,折旧政策的选择应既不使企业市价降低,同时也应尽可能地满足企业特定时期的理财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