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3-29 / 人气:18 / 作者:
加强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关系到亿万人民的福祉。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加强癌症早期诊断治疗和用药保障的措施,决定从3月1日起,首批21种罕见病药品和4种大宗药品参照抗癌药在进口环节减征3%的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3%的简单方法征收增值税。专业人士建议,医药企业应加强会计会计核算,提高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测算:进口环节税负降幅明显
对于有罕见病药物及其原料进口业务的医药企业来说,积极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更具成本效益。目前我国治疗罕见病的药物主要依靠进口。因此,对于大多数进口罕见病的企业来说,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可能更合适。
举个例子,假设某医药进口经销企业以每年800万元人民币的不含税价格进口稀有药物,然后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医院。在销售过程中,共发生销售费用100万元。其中50万元成本费用已按规定扣除,剩余50万元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稀有药物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前,甲公司进口需缴纳增值税128万元(80016%),内销需缴纳增值税104万元。计算公式为150016%-(800 50)16%,A公司缴纳增值税232万元。新政策实施后,如果A公司选择采用简单计税方式,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24万元(8003%),国内销售环节缴纳增值税45万元(15003%),A公司共缴纳增值税69万元,增值税税负明显减轻。
小编在此提醒企业,如果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在36个月内不得改变。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网上办税服务大厅提出备案申请,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可以在网上电子申报系统中选择简单纳税申报。
影响:罕见病药品价格或降低
降低罕见病药品和原料药增值税税负的直接好处是,有望降低罕见病药品和原料药的价格。罕见病药品价格有望大幅下调——元,将给医药行业和罕见病患者带来实惠。
为了鼓励稀有药物市场的发展,中国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2018年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号(国税发〔2018〕65号),从2019年1月1日起,对青霉胺、吡非尼酮、利鲁唑、波生坦四种稀有药材实行0%的暂定税率。在2月19日下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财政部税务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在原有税收优惠的基础上,首批21种罕见病药物和4种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在进口环节减征3%增值税, 国内环节可以选择3%的简单方法征收增值税,有利于保障罕见病患者的药品需求,支持罕见病药品的研发创新,进一步开拓药品降价空间。
药品销售企业在选择简单的计税方式后,将无法抵扣与罕见病药品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每笔交易将全额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罕见病药品的销售,减少中间环节和流通次数,进而间接降低每批罕见病药品的销售成本,有利于控制罕见病药品的销售价格。
提醒:实操环节注意分别核算
专业人士建议,医药企业在应用简单计税方法后,应重视罕见病药物的会计会计和税务处理。
药品进口和
对于外购的原材料,无论适用一般计税法还是简单计税法,如果划分不清,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计算,并做相应的转出处理。企业后续税务管理的工作量容易增加,建议企业做好前期会计工作。
建议制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重视发票管理。罕见病药品国内环节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的情况下,如果开票对象为药品终端,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如果开具给其他有资格抵扣进项税额的单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应注意发票应按3%的征收率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