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石家庄分公司负责人需要哪些材料?
日期:2021-04-01 / 人气:16 / 作者:
问:石家庄分公司负责人更换需要哪些材料?总部也在石家庄,分公司注册在高新,我想请分公司负责人带上资料,以及必要的变更申请表。
答:分公司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署)
具体委托事项,应当标明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分公司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和变更后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提交的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注册前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或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复印件;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如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分公司原负责人的解聘文件和公司出具的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8.分行的《营业执照》;
9.登记机关出具的完整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变更需提交母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