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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可以从进项税中扣除吗

日期:2021-04-01 / 人气:16 / 作者:

公司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和员工福利的固定资产可以从进项税中扣除吗?

问:2009年底,我公司购买了一台大型锅炉,用于车间生产和运营。我公司厂区与家庭区域相邻,锅炉也用于部分家庭区域供暖。当公司财务人员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时,税务人员告知,为集体福利购买的商品的进项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我公司的混合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第十条 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 款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增值税免税项目)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购买者同时满足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增值税免税项目)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则可扣除进项税。信中说,贵公司购买的炉子不是专门用于家庭地区取暖的,也是用于车间生产经营的,可以按上述规定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