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捐助的评价
日期:2021-04-01 / 人气:13 / 作者:
评估是指专业机构通过评估,不经市场竞价,估算出最接近市场价格的资产价格。由于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向公司出资,只有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和定价,才能将其登记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并计算股东出资比例。因此,所有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人都必须对所出资的资产进行评估。对此,《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货币计价、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评估,并对资产进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评估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和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价格进行公平、公正、舒适的评估,既不高估也不低估。高估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被收购,侵害公司债权人和货币股东的利益;低估会损害非货币投资者的利益。非货币性投资不能直接验证,只能根据评估后的评估结果进行验证。因为验资执行的是验证和审计的功能,而评估执行的是定价的功能,两者是相关的,但不能相互替代。还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或国有权益必须进行评估和定价,目的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点不同于上述《公司法》要求的评估和定价非货币性资产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