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失败的法律救济——破产
日期:2021-04-08 / 人气:13 / 作者:
根据《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破产是对公司无法清算的法律救济程序。公司应以自有资产偿还债务,股东只应对出资范围内的公司债务负责。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债务时,不应要求股东填补,债权人只能依法分担损失。在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全部清偿的情况下,清算组不能也无权要求债权人部分清偿,只有法院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裁定债权人部分清偿。因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资产负债,确定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负债时,应当启动公司清算的法律救济程序,按照破产程序进行清算,清偿债权人。所以,只要公司财产足以偿还公司债务,即使没有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公司也要按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只要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负债,就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
如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石家庄公司或石家庄公司注册事宜,欢迎随时联系石家庄乾隆咨询。我们会竭尽全力,给予热情专业的回答,提供热情的服务!期待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