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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 次征收期即将到来 这些问题应该牢记在心

日期:2021-05-14 / 人气:16 / 作者:

4月1日 征收环保税!小编已经解决了涉及超过26万纳税人的环境税的关键问题。让我们快速看一下。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之日。

税务对象:

应税污染物包括空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收集位置:

纳税人应向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地;产生应税固体废物的地点;产生应税噪声的地方。

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1.确定计税基础的一般原则

(1)空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排放换算的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排污活动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和治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综合指标或衡量单位。.同一介质中污染当量相同的不同污染物,污染程度相同。

(2)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物排放量(吨)计算。

(3)噪音。根据超标分贝数。

2.空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9条规定,各排污口或无排污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由大到小排序,前三种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各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应划分为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水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由大到小排序。 类水污染物按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其他类水污染物按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应纳税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3.固体废物排放量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当期应纳税固体废物产量减去当期应纳税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的余额。

4.工业噪音

工业噪声月税额按超标分贝数确定。超标分贝数是指实际工业噪声与 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的差值。

5.应税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10条规定了计算应纳税的空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分贝数的方法和顺序:

(1)自动监控。纳税人安装和使用符合 规定和监测标准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应当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2)监测机构监测。纳税人未安装和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 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计算。

(3)污染物排放系数计算和物质平衡法。因排放各类污染物而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系数和物质平衡计算方法计算。

(4)验证计算。不能按照税法第十条 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方法计算

应纳税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环境承载力、污染物排放状况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申报期限:

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支付的,可以按次申报支付。按季度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应当在季度终了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申报纳税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申请材料:

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应纳税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