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企业在哪里申报缴纳增值税
日期:2021-06-24 / 人气:18 / 作者:
跨地区直营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经营的连锁企业,凡采用计算机联网、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管理和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总公司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一、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连锁经营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审批;
二、在县(市)范围内的连锁企业,由县(市) 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审批上报。
自愿连锁企业,即门店为各自资产所有权不变的独立法人的连锁企业,特许连锁企业,即门店与总部签订合同并取得特许经营权,使用总部开发的商标、商号、经营技术、销售商品的企业,由独立核算门店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