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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出发工作交接明细表!适合所有企业!(已解决)

日期:2021-03-25 / 人气:15 / 作者:

金、银、银又要走了。在离开之前注意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详细的工作交接书,供会计的每个人学习。

一、目的

为规范财务人员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在岗位变动时,分清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职责,保证会计工作前后衔接,防止账实不清、职责不清等混乱情况的发生,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三、职责

1.受让方的责任:

准备《交接清单》,按照《交接清单》逐项交接。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资产和文件,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做好交接准备。

2.收件人的责任:

检查移交人员的资产和文件,并与移交清单保持一致。

确保重要文件、资料、资产和实物的真实性。

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

3.主管的职责:

审查移交的各种资产、文件和资料。

及时发现问题,与交接人和收件人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向主管汇报。

四、工作交接要求

(1)交接人员必须做好善后工作,与接收人员明确交接手续,并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他们不能离开岗位。

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岗位管理的会计工作。接收方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认真接管移交的未决事项。在交接过程中,如发现原财务人员在业务中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3)接收人员在会计接任移交人员职务的时间为在会计交接的基准时间,移交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相关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财务人员暂时离职或因病不能上班,财务主管或直接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公司关闭、转让或注销时,应安排必要的财务人员处理善后事宜,交接前不得离开。

五、工作交接的内容

印章类型:财务专用章、印章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票据类别: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使用过的存根,以及票据购买和发行登记簿

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进出口发票

数据类型: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数据、各种库存表格(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征收书等。

报告类型: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最终结算报告、各种报告的电子文档、董事会决议、贷款合同等。

内部报告:管理报告、财务报告、预算报告、分析报告等。

电子操作: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和密码、u盾、复制的数据盘等。

会计证书及其他会计材料

六、工作交接程序

1.移交前的准备

(1)根据工作职责,逐项整理要移交的材料,对未完成的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2)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准备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3)核实所有内外账和资产材料账,并尽可能多的办理结算,办理无止境的清单交接。

编制交接清单,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双方及主管人员的职务及姓名、交接清单页数、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意见等。移交内容应详细说明应移交的会计证书、会计报表、印章、现金、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材料和会计用品。

如果从事网上业务,需要交出注册账号和密码,复制的数据磁盘(磁带等)。)及相关实物资料。以及岗位所需的联系人员、完成日期、资料提交等。

2.移交和收集

现金应根据财务系统账面记录的余额亲自交付,不得短缺。接收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到库”时,交接人员有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发现并处理。

证券的数量应与金融系统的账面记录一致。证券面额与发行价格不符的,按照账面余额交接。会计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数据必须完整,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交接清单中说明。

由移交人负责。


③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④财务专用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U盾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清点清楚,与登记簿相符。


3.对于电子数据要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①财务负责人(各级财务主管)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②涉及与外部沟通的岗位,移交人必须带领接收人与外部联系人见面说明或向接收人移交外部联系人资料。


4.专人负责监交


①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其部门财务主管监交。


②公司财务部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相应财务本部主管监交。


③财务本部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其相应财务本部主管或群财务主管监交。


④群财务主管办理交接,由事业群总裁监交。


⑤交接清单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七、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财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交接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交接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各执一份。


③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④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⑤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账务上的收缴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⑥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